化学品危险性分类
业务背景
根据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》(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0号令)的规定,化学品的生产/进口/经营企业,对于物理危害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,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危险性鉴定,明确具体危害后,如果属于危险化学品的,应履行相应的合规义务。 参照标准
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(2015 版) 中国GB 30000系列化学品分类与标签规范标准 业务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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