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数据/资料如何填写1)化学品信息填写说明GHS类别、警示词、象形图、危险性说明及防范说明 根据新的登记文书要求,在登记系统中“分类和标签信息”栏,应填写该化学品的整体而非某个组分的分类和标签信息。其中,“危险性类别”栏,目前根据企业自分类及参考分类情况填写,且要与相应的数据对应;新版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发布后,根据其指南文件中的“危险性类别”填写。 GB30000系列是我国目前最新出台的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的系列标准,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13年10月10日发布,并于201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。 GB30000系列标准代替了《化学品分类、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》(GB 20576~20599、20601、20602 ),共28个。从物理危害、健康危害、环境危害三方面对28项危险类别进行全面分类说明,具体标准如下所示: 物理危害分类标准: GB 30000.2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部分:爆炸物 GB 30000.3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部分:易燃气体 GB 30000.4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4部分:气溶胶 GB 30000.5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5部分:氧化性气体 GB 30000.6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6部分:加压气体 GB 30000.7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:易燃液体 GB 30000.8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8部分:易燃固体 GB 30000.9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9部分: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GB 30000.10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0部分:自燃液体 GB 30000.10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0部分:自燃液体 GB 30000.11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1部分:自燃固体 GB 30000.12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2部分: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GB 30000.13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3部分: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GB 30000.14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4部分:氧化性液体 GB 30000.15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5部分:氧化性固体 GB 30000.16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6部分:有机过氧化物 GB 30000.17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7部分:金属腐蚀物 健康危害分类标准 GB 30000.18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8部分:急性毒性 GB 30000.19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9部分:皮肤腐蚀/刺激 GB 30000.20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0部分:严重眼损伤/眼刺激 GB 30000.21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1部分: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GB 30000.22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2部分: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GB 30000.23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3部分:致癌性 GB 30000.24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4部分:生殖毒性 GB 30000.25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5部分: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 GB 30000.26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6部分: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 GB 30000.27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7部分:吸入危害 环境危害分类标准 GB 30000.28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8部分: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GB 30000.29-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9部分:对臭氧层的危害 GB30000系列标准的技术内容跟GHS制度(第四修订版)是完全一致的。与原标准《化学品分类、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》(GB 20576~20599、20601、20602 )相比主要差异如下所示: 增加化学不稳定气体子类别 易燃气溶胶改为气溶胶,并增加子类别 增加呼吸和皮肤过敏子类别 增加吸入危害类别 增加对臭氧层的危害类别 总体同 GHS2011 对 GHS2003区别。 企业如果自主编制一份完全符合国标要求的SDS还是比较困难的,不仅仅对编制人员的技术要求比较高,对人员的标准理解能力也同样有很高的要求。 “危险性说明”,填写国家标准规定的危险性说明,有固定的短语。 “防范说明”,填写国家标准规定的防范说明,有相对固定的短语,分为预防措施、应急相应、安全储存、废弃处置四部分。 例如:甲醇的分类与标签信息如下: GHS危险性类别
GHS标签要素
危险性说明
防范说明
2)中间产品的上报问题根据登记文书要求,“中间产品”是指“生产企业为生产某种产品,在生产过程中产生,并根据目前技术已知的、稳定存在的且不向外出售的危险化学品。 对需登记的中间产品,企业仍需对中间产品编写“一书一签”,但由于中间产品不对外销售,因此中间产品的“一书一签”只在企业内部使用。 3)数据来源的填写说明“物理化学性质”栏,分为选填项部分和必填项部分。对于“熔点/凝固点(℃)”、“沸点或初沸点(℃)”等11项必填内容,除需填写该化学品有关理化数据外,还需填写其数据来源。 如该数据是通过查找有关数据库、书籍、网站获得的,建议参照系统左侧“参考数据源”填写改数据库、书籍、网站的具体情况; 参考数据源如下: 物理危害数据源物理危害数据源
健康危害分类数据源
环境危害分类数据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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